各二級學院:
為加強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管理,規範畢業論文(設計)指導和研究寫作等教學行為,提高教學質量,現将2020屆畢業論文(設計)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工作進度安排

二、工作要求
(一)根據教育部和廣東省教育廳有關文件精神,為深化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,完善激勵機制,允許學生将創新創業項目申請為畢業論文(設計)課題。要加強學生學術道德、學術規範的教育。明确指導教師是查處學位論文代寫、買賣等作假行為第一責任人,要加強對學位論文研究及撰寫過程的指導,并對學位論文是否由其獨立完成進行審查,确保原創性。對履職不力、所指導學生的學位論文存在買賣、代寫情形的指導教師,要追究其失職責任。對參與購買、代寫學位論文的學生,給予開除學籍處分。
(二)指導教師是畢業論文(設計)質量第一責任人,原則上由具有講師及以上資格的教師擔任,指導數量不得超過15篇;需要進行學士學位評估或專業認證的專業指導數量必須控制在10篇以内。
(三)各專業畢業論文(設計)選題應緊密結合生産和社會實際,難度、工作量适當,體現專業綜合訓練要求;要求有75%以上畢業論文(設計)(包括不同科類畢業作品展示、社會調查報告等)在實驗、實習、工程實踐和社會調查等社會實踐中完成。須堅持“一人一題”的原則,對選題進行集體研究,認真讨論,審核合格後方可開題。
(四)學校拟在明年4月中下旬對全校畢業論文(設計)(含設計說明書)進行相似度檢測,且僅檢測一次,檢測結果≥35%不能參加論文答辯,随下一屆學生重修。(檢測工具為“維普論文檢測系統”網址:http://vpcs.cqvip.com/personal/gdhsc,學校檢測前一個星期内,将開放一次予以學生自檢)。
(五)指導教師和學生須嚴格按照《畢業論文撰寫規範》的要求進行撰寫,嚴格按照“畢業論文(設計)管理系統”程序進行操作。
其中《課題表》需填寫題目名稱、課題類别、起止周次、選題來源等關鍵信息,其餘内容可留空;《指導日志》為自願填寫;《開題報告》中“指導教師意見”須有針對性,不得雷同;指導教師“定稿評語”不少于150字,“複評教師評語”及“答辯評語”不少于60字;《畢業論文(設計)答辯記錄表》中“論文内容及主要觀點摘要”控制在200字左右;“提問及答辯”一欄的提問不少于2個問題;按不高于答辯人數3%的比例向學院推薦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,填寫《優秀畢業論文(設計)推薦表》。
(六)學校設置學位論文作假、買賣、代寫等學術不端行為處理舉報電話,接受社會監督舉報,并接受學位論文撰寫過程的其他事項監督投訴處理。
聯系人及舉報電話:教務處 朱越超020-82640558
電子郵箱:1020547220@qq.com
郵寄地址:廣州市增城區荔城街華商路1号
廣東财經大學華商學院教務處
2019年10月18日